镇海区房票可以在宁波其他区买房吗?
可以。
使用范围
按照本办法出具的房票在本区范围内使用的,按照本章规定执行,按照本办法出具的房票在本区范围外(指宁波市内海曙、勤州、江北、北仑、奉化、高新区)使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购房奖励按照宁波市政府及购房所在地的区政府。相关规定,由购房所在地政府负担。
转让方式
按照本办法出具的房票每一张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且房票记载的原兑付期限不变。受让人在兑付期限内只能通过在本区内购房进行兑付结算。
房票转让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现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等办理实名转让手续。转让必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票结算窗口备案登记及承办银行实名背书后方可发生效力。
政策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s://www.zh.gov.cn/art/2023/7/25/art_1229034598_59254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