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及移动测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呼和浩特市对城区道路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及移动测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9月9日零时正式启用。
一、对摩托车违反规定驶入城区快速路、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启用22处抓拍点位2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蒙高速S31线(呼托段)移动测速抓拍设备,呼和浩特市-托县方向,全长0-68.5公里;托县-呼和浩特市方向,全长68.5-0公里,共两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