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参保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参保状态正常的;
(二)参保女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三)参保女职工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需使用现金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
二、工作流程
(一)参保女职工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零星报销申报”模块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申报。
(二)医保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线上传至单位网厅。
(三)所在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点击“生育津贴自动申报审核”模块,对生育人产、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确定后,线上传至医保经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依据规定拨付生育津贴。
(四)生育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我办理的业务”点击查看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要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并做好生育保险政策及申报流程的宣传解读工作。参保单位核对生育人的相关信息要客观真实,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传至医保经办部门。对存在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操作指南
应用场景
河北省参保女职工在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下简称“生育”)产生的现金医疗费用,个人可通过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者使用国家医保服务APP河北专区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医保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系统将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无需生育人另行申报。
操作步骤
01生育医疗费用申报
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APP河北专区,选择【零星报销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用报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02自动生成生育津贴
医保经办部门对生育医疗费用核定审核通过后,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至单位网厅。
03所在单位进行生育津贴审核
所在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点击【生育津贴自动申报审核】模块,对生育人产、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确定后,审核通过的数据将流转至医保经办部门,审核不通过的则退回至参保人个人端。
04医保经办部门审核
医保经办部门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对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数据,医保经办部门依据规定拨付生育津贴;对审核不通过的数据,则退回至参保人个人端。
业务办理进展查询
生育人可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APP河北专区,点击【我办理的业务】模块查看业务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