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提存:根据标的额的大 小按以下标准收费: ① 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不足 160元的,按160元收取; ② 5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2%; ③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6%; ④ 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2%; ⑤ 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8%; @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收取0.04%; ⑦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08%。 | 1.证明涉及身份关系的财产合同(协 议)的,减半收取。不足160元的,按 160元收取; 2. 当事人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同时申 请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费; 3. 代提存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根据保 管物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收费; 4. 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为个人的,最 高收费标准下浮10%。 |
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180元/件 |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按债务总额的 0.25%收取。 |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① 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②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3%收取; ③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④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07%收取; ⑤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065%收取。 |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
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210元/件 | 不含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 费用。 | |
办理委托、声明、保证民事法律行为:430元/件 | ||
现场监督公证(招标投标、拍卖、评奖、开奖、公司股东会会 议、抽签、订立公司章程等):第1小时为800元,第2及以后每 小时为4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2名公证员同时在场。计费时间自公 证员进入现场开始工作计算。 |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 、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 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纳税、选票 、指纹、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120元/件 | ||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抚养事实、认领亲子、票 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500元/件 | ||
证明邮寄送达行为:90元/件 | ||
确认遗嘱效力:210元/件 | 不含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 费用。 | |
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保全物证、视听资料;保全 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证明邮寄送达行为除外):第1小 时为800元,第2及以后每小时为4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O | 2名公证员同时在场。计费时间自公 证员进入现场开始工作计算。 | |
清点财产:按办理公证需要的实际公证员数量累计收费,第1 小时为400元/人,第2及以后每小时为200元/人;不足1小时按 1小时计。 | 计费时间自公证员进入现场开始工作 计算。不含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冲 印照片费用。 | |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 书、票据、凭证、有价证券、电子数据等:保管物品的每件每 年200元,其他每件每年50元。 |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 | |
根据当事人委托办理抵押登记事务:55元/件 | ||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证明证书、执照和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属实或者相 符,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和译本与原本相符及其他相同的证明:80元/件 | |
台湾公证书副本查证(核验):100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