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和退役军人,补贴标准是每人10000元。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五)《真实性承诺书》;
(六)《带动就业人员花名表》及带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创业实体概述及《创业项目计划书》;
(八)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全称或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申报补贴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截图、收支截图明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