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写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我省企业也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政务公开,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2020年版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