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按照“谁建设、谁申报;谁所有、谁申报”的原则办理申报手续。新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已交付项目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大会及其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申报。
申报人可通过浙江省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系统(暂定)、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通过市、县、区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线下申报。
相关内容: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7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杭州市范围内(淳安、建德、桐庐除外)除市级政府投资、跨行政区域或流域,西湖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区块以外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工作委托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富阳区、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住建部门办理。淳安、桐庐、建德住建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