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 人才,对企业全职新引进计税年薪40万元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海(境)内外博士,按当年实际支付年薪的2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鼓励园区、 镇街、企业与社会化引才机构,在人才引进、活动举办、项目申报等方面进行市场化、专业化合作。
设立 “引才伯乐奖”, 对引才机构或个人引荐人才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市”绿扬金凤计划”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的,给予引才机构(个人)最高50万元引才奖励。
入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引才机构(个人)最高8万元引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