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通行证办理流程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全国和各省(区、市)及区内全域通行顺畅,各类重点物资尽快运达,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开展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的办理和使用工作,按照要求,按需发放、及时抄告、省际互认、优先通行。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适用于应对疫情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重点物资应急运输。
按照统一制证、对口申领、对口发放的原则,一般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根据所属行业分别向市级发改、工信、农牧、商务、卫健、邮政等部门申领通行证。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直接向自治区级发改、工信、农牧、商务、卫健、邮政等部门申领通行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求批量领取通行证。按照“企业支配、一车一证、出车报备”的原则使用,执行重点物资运输任务的车辆提前申领,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电子版通行证可在“蒙速办”APP或微信小程序“内蒙古高速ETC”中查询。
咨询电话:0476-5890675
投诉电话:12345,12328
赤峰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
纸质版通行证申领发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