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租房没有户口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范围包括: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职工;三是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没有张家口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5、主城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或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一定时间,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市户籍的;
(三)申请人在申请所在地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且直系亲属有2套(含2套)住房以上的;
(四)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的个人住房超过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且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六)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