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哪?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