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适当倾斜调整,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两类群体。
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其基本养老金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市、省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