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柴桑区购买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1.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2.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3.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4.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原则上契税缴纳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
5.购房行为的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购买行为以在“九江市柴桑区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中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二手住宅购买行为以买卖双方在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6.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7.2022年6月24日前(不含6月24日)已网签,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区住建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至购房人后,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购买该撤销网签备案房源的其他购房人,也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1.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网签时的时间为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2.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3.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同)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4.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或个人,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
5.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按所缴纳契税50%数额给予补贴。
6.上述1、2、3、4条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7.契税补贴由受益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