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培训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办理渠道:
县(市、区)、功能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政策咨询:
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联系方式:
0538-6991739
地方特产2022-11-13 16:58:57未知
申请对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协议书、培训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办理渠道:
县(市、区)、功能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政策咨询:
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联系方式:
0538-699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