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慢特病就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计算一次起付线,对参保患者鉴定结论涉及多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以鉴定结论中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最高的鉴定病种支付标准为准,其他病种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支付范围。
类别 | 病种 | 起付线标准 | 支付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Ⅰ类: 重大疾病7种 | ①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血液透析; | 300元 | 70% | 60000元 | |
②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③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④白血病;⑤系统性红斑狼疮;⑥血友病;⑦成骨不全症(脆骨症)。 | 60% | 20000元 | |||
Ⅱ类:长期用药慢性疾病19种 | A类8种 | ①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躁狂、抑郁)、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型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②癫痫;③活动性肺结核;④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⑤帕金森病;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减退症;⑦类风湿性关节炎;⑧原发性高血压病。 | 2000元 | ||
B类4种 | ①糖尿病;②慢性心功能不全(包括冠心病、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引起的心功能不全或心律失常);③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④慢性病毒性肝炎。 | 3000元 | |||
C类7种 | ①再生障碍性贫血;②肝硬化失代偿期;③肾病综合征;④强直性脊柱炎;⑤慢性肾功能不全(一期、二期);⑥重症肌无力;⑦冠心病支架术后(冠心病冠脉搭桥术后)用药。 | 5000元 | |||
Ⅲ类:其他疾病4种 | ①大骨节病; | 无 | 70% | 470元 | |
②中重度氟骨症; | 630元 | ||||
③克山病; | 1500元 | ||||
④儿童苯丙酮尿症。 | 执行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