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高温津贴延续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全省各市(州)在此范围内,结合实际,执行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四川21个市(州)高温津贴标准一览:
哪些人不能从事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或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建议企业在高温天气之前,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告知高温防护措施及相关医学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