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
受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人员申报花名册2份;
4.电子申报数据U盘;
5.缴费基数稽核资料1份;
6.参保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保人劳动合同。
办理程序及要求:收件→审核→复核→建档→发证。
办结期限:收到全部资料和填写完整的表格予以当即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变更登记
受理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执照或有关机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5.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程序及要求: 收件→审核→变更信息→换证。
办结期限: 收到全部资料和填写完整的表格予以当即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三)注销登记
受理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的注销或吊销通知、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办理程序及要求: 收件→审核→清算→收缴欠费→收证。
办结期限: 收到全部资料和填写完整的表格后予以清算缴费情况,无欠费的当即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有欠费的在足额收缴欠款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