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有南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流程:
1.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登记,暂未纳入居(村)委会管理的老年人,由户籍所在区的民政、财政部门指定居(村)委会受理(户籍在市属福利机构的除外)。
2.登记时须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由居(村)委会存查,原件当场退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贴士:已核定领取对象户籍和健在状况无变化的,或者发放年龄段由信息系统自动调整的,无须再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