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暂停济宁城区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切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近日疫情形势,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继续暂停济宁城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车驾管业务窗口的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暂停窗口业务办理
11月14日起,继续暂停济宁城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车驾管窗口的线下办理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城区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业务正常办理。
其他县市区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由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确定。
二、倡导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01网上办、掌上办
建议广大群众可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d.122.gov.cn)或下载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
02网上可办理的业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