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14时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
1.丰文街道:学府悦园D组团;
2.土主街道:万科理想城屿光组团,万云府小区;
3.沙坪坝街道:东林村21号,新华村137号;
4.覃家岗街道:树人雅苑小区,凤林戎居小区,梨苑新居1栋2栋组团,凤凰花苑小区,康居苑安置房,融汇温泉锦绣里,天星桥正街119号惠民苑小区,高滩岩正街205号片区,幸福小区320号,天星桥正街围合区域(天正街103号、107号,家电宿舍、环保局宿舍、天马路181号、天马支路116号片区);
5.土湾街道:财信拉菲公馆,汇景铂庭小区,龙泉新苑,汉渝路140号至159号,大公村片区;
6.井口街道:经济桥84号至93号;
7.渝碚路街道:平安家园、林园小区,标间厂和模具厂家属区片区,华宇广场、华夏银座,石门村148号;
8.中梁镇:茅山峡村仙米山组3号、8号、9号、23号、24号、34号、37号、58号、73号、74号;
9.双碑街道:大石村31号至35号、80号、82号,劳动桥105号至107号。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再作相应调整。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