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出生登记就是给新生儿上户口的意思
一、受理条件
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材料
公民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予以办理。
非婚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信息,要求随父亲落户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其他情况说明:
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出生登记。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属高校集体户口、一方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当随非高校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申报出生登记。
三、办理地点
各县区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