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分情况。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人员,其被羁押和在监所服刑期间,不能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人员,如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条件,可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和对象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3.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来源:余姚人社,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xdOpIrvE5RK8gpcUNuC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