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当事人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