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乐清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乐委发〔2020〕68号文件)
(一)申请对象
在2020年11月18日之后(包含)来乐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乐清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申报。
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申请时间
针对2021年度的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一年限申报一次。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成功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后续补贴继续发放。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乐委发〔2020〕68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应的操作办法《人才蓄水池“38条”就业补贴兑现操作办法》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发放补贴
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就业补贴,最长补贴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