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秀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专家组研判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30日12时起,秀山县新增划定高风险区1个。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中和街道迎凤家园4栋3、4、5单元
二、管控措施
(一)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此次调整后,秀山县共有高风险区37个。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