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公租房互换居住条件
中心城区同居室户型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互换居住:
一、互换双方应为已办理入住手续的承租家庭且双方均承诺3个月内不腾退所承租公租房。
二、互换双方均需具备正当互换理由(含方便工作、子女就学、照顾家人、重大事故灾害或生活特别困难、同一小区互换等)且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承诺不利用互换居住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互换双方需符合现行中心城区公租房准入条件。
互换业务咨询
(一)市本级
1.咨询单位。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电话:7302628,地址:赣州市新赣南大道1888号;
2.管辖小区。渡口路(宜芬村)、章江南苑、吉泰新城、黄金家园、龙都嘉苑、金色春城、西域华城、和谐家园等公租房小区。
(二)章贡区
1.咨询单位。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电话:8199648,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
2.管辖小区。瑞祥苑、贡江春城等公租房小区。
(三)赣州经开区
1.咨询单位。赣州经开区房管所,电话:8370591,地址:赣州市经开区金邮路塞纳春天小区15栋18号商铺;
2.管辖小区。和谐公租房、平安公租房、宜居公租房、创业公租房等公租房小区。
(四)赣州蓉江新区
1.咨询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电话:8163906,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2.管辖小区。幸福公租房、出口加工区等公租房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