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流程——窗口办理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核发证件
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
3、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流程——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及上传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平台: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网或官方微信
网上申请流程:
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注册登录账号;
登录后,进入办理业务的界面,进入业务方式如下:
查找入口方式一:在首页下方,点击“办事”,并在页面中搜索“大学毕业生落户”
查找入口方式二:点击首页中的“迁入登记”,查找“大学毕业生落户”;
进入“【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事项,查看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等办理须知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开始申报;
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
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2、网上受理审核
分局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核通过”的,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予以核发。(省内户籍人员核发电子证件,当事人可不用领取)
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未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3、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归档手续,派出所审核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准确无误的,打印户口簿,在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