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潼返潼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2-02 17:03:07佚名

重庆潼南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潼返潼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潼返潼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近期,我区输入性病例呈上升趋势,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期。尤其是区外来潼返潼人员中,一些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违规聚会聚餐、外出活动等,引发多起聚集性疫情,导致区内传播感染。为阻断疫情传播,严防输入性风险,杜绝扩散反弹,认真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来潼返潼人员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潼返潼人员按规定及时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积极配合查验渝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按要求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为避免家人交叉感染或社会面传播风险,请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

  三、居家隔离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市外重点地区、市内涉疫区县来潼返潼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本着对家人、朋友、邻居负责的态度,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市民应当互相提醒、相互监督,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的防线。

  六、因个人故意瞒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保护人民健康,共同守护我们家园!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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