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3时起重庆涪陵区关于调整防疫风险等级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2-02 17:04:46佚名

12月1日13时起重庆涪陵区关于调整防疫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13时起,对辖区内部分疫情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为低风险区点位

  (一)敦仁街道:兴华中路1号—11号经兴华东路49号—55号、老新车站、兴华东路41号、兴华东路39号、建涪10组、海陵厂宿舍(3、4、5、6、8、13栋)、海陵厂宿舍(10栋)、海陵厂宿舍(新1、2栋)沿线围合区域;

  (二)敦仁街道:杏林美岸经涪烟大厦、杨树新村、火柴新村、望江楼、乌江路11号沿线围合区域;

  (三)敦仁街道:老北门经瑞麟公寓、朝华大厦、御景江都、华贸大厦、建工大厦、朝华新城、香江庭院沿线围合区域;

  (四)敦仁街道:黎明1组(15到74号)经老看守所、黎明1组(1到14号)沿线围合区域;

  (五)敦仁街道:建涪6组(5栋)经老气象局小区、水电新村、建涪7组(3栋)沿线围合区域。

  二、后续防控措施

  (一)调整后,按照11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积极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未尽事宜,以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肺炎  ,指挥部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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