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或劳务派遣人员其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须重新提交补贴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不再享受补贴,继续缴费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补贴。
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
(1)在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在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2)外地普通高校扬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回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3)非扬州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