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名大学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市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4万左右)×45%×2年,约为5.8万元 |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万左右)×(40%~80%)×2年,约为2.3~4.6万元 |
退役金 | 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
一次性补助金 | 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4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8.7万元 |
义务兵津贴 | 12400(第一年)+13200(第二年),共为2.56万元 |
慰问金 | 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 每年大学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退役大学生复学,学费资助金每人每年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