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地方特产2022-04-11 03:02:05佚名

青岛市城乡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

  3、在职职工需提供收入情况证明。企业或部门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困难企业的应加盖区(市)劳动部门的公章。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金领取凭证。

  5、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6、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对生育二胎的,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不予保障)。

  8、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要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9、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10、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8、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10、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11、其他相关材料。

本文标签: ,复印件  ,收入  ,户口  ,遗属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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