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金华市参保人员都可办理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外派、转外就医4种类型。
①异地安置:户籍转回原籍、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的一档医保退休人员,办理后马上享受待遇。
②异地居住:参保人在异地领取居住证并长期居住的,办理之日起2个月后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③异地外派:参保在职职工因单位外派到异地分支机构(办事处)工作的,自单位办理之日起1个月后享受开始享受待遇,最短登记起始时限为6个月。
④转外就医:由市内有转院资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批准转院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经医院医保办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