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3、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按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提交材料。
如何申请办理?审核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日至最后1日前向单位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2.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3. 审核流程:补贴申请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复核、公示、拨付等环节,申请人可在该界面查询审核结果,请密切留意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