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辽宁公安”APP或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居住证支持邮寄和自取。
自取地址:居住证业务办理机构(居住地所在派出所)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普通证17个工作日;邮政速递证:市、县城区范围的7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的9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自有(亲友)的房屋产权证(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购房合同(满半年)材料之一;
3、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的关系证明(不是自有房屋或非本人签定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提供);
4、房主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无法证明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关系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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