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告知书:
1、恶性肿瘤病史者不予接种;
2、有基础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药物控制不好的不予接种;
3、高血压控制稳定(140/90mmHg)以下才接种。
4、精神类疾病者包括抑郁症者、心脑血管疾病不稳定期不予接种;
5、有心脏手术史如心脏搭桥、瓣膜置换、支架等不予接种;
6、大手术后恢复期不予接种;
7、近三个月内使用过血液制品和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种;
8、服用优甲乐的不予接种;
9、备孕期妇女(3-6个月)、哺乳期者不予接种;
10、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者不予接种;
11、有中、重度贫血者不予接种;
12、三个月内服用过抗病毒药物、抗过敏药、抗生素的必须停药、症状消失1-2周后方可接种;
13、乙肝抗病毒和抗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治疗期间不予接种;
14、接种狂犬疫苗、流感疫苗等至少间隔14天后方可接种新冠疫苗;
15、接种完成后,应留下观察至少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