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直领。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要求规定,广州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期限为5年。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对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发放起止时间、补贴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
下列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情形应当在通知书中列明:
(1)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保障对象,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未在3个月内向产权单位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
(2)依法应当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拓展: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其中:
1、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2、家庭保障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数计算。
3、补贴标准:根据实施保障建筑面积按每月30元/平方米补贴。
4、收入补贴系数:
(1)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的优抚对象,补贴系数为1.3;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补贴系数为0.9;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7;
(4)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5;
(5)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2792元的,补贴系数为0.4。
5、区域补贴系数:
(1)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2;
(2)户籍地为白云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
(3)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4)户籍地为增城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7;
(5)户籍地为从化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