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可知:
1、南京课后服务原则
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教育部门提醒,为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一般按学期申请。返校开学第一周,学生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安排和家庭实际需求选择参与的时间段,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学期中途退出,收取的课后服务费退费规定
学期中途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退出的,退还50%课后服务费;
学期中途超过三个月退出的,学校不退还课后服务费。
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