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差办理指南(对象+方法)

地方特产2022-04-12 12:02:12佚名

2021青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差办理指南(对象+方法)

  2021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范围说明

  ❶3746≤年初申报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18726不进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❷年初申报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3746及年初申报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18726,需要进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无需企业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自2021年9月起当期缴费按照新标准执行,对2021年1月-8月社保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❶年初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 <3746 ,2021年1月-8月补收

  ❷年初申报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18726 ,2021年1月-8月退费

  ☑缴费方法

  ❶通过在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足额存款进行缴费

  ❷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社保费缴纳渠道缴费

  ❸下载青岛税务手机税税通 APP【点击进入下载】,通过“办税一个人办税一灵活就业、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进行缴纳

  ❹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柜台

  ❺通过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官网】等方式进行查询缴费

  ☑2021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山东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4906元,我省202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

  ☑缴费基数确定方法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参保职工以个人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确定缴费基数。2021年个人月缴费基数超过2021年度上限18726元,低于下限3746元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以及按2020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200%、100%、80%、60%五档为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本文标签: ,基数  ,口径  ,年度  ,平均工资  ,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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