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请时间为3月23日至11月30日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肇庆高新区户籍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可到承租房屋所属辖区居委会申请。
申请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70周岁以上老人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一名亲属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三)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人员需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接受年度核查工作,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配租原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五)自愿放弃配租名额的申请人(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准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六)其他保障群体应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认定材料申请。
政策来源: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http://www.zqgx.gov.cn/xxgk/qrjhjjshglj/content/post_282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