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缴对象
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参保人,不含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二、征缴标准及方式
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含退休参保人)个人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中按5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一次性缴费,当月个人账户结余不足的,次月补充划转,直至足额划转完成。
三、征缴时间及征缴年度
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21年11月起开始征缴2021年度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费用。
四、咨询电话
0993-7501760、0993-7501761、0993-7501762、0993-7501763、0993-2020020、0993-2069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