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肃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地方特产2022-04-13 18:02:53未知

2021甘肃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2021甘肃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为确保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民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省政府专门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目标任务。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加上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93元后,使甘肃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是实施范围。参加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用缴费直接纳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范围的人员;在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甘肃省年满60周岁、未领取任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身份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的人员。

  三是资金安排。按照每人每月提高5元的标准计算,提标后每年需财政补贴资金1.95亿元,明确全部由省级财政安排。

  四是实施步骤。明确要求2021年5月底前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五是责任主体。明确省人社厅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为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为实施单位。

  六是有关要求。明确了三项工作落实责任:第一,省人社厅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工作,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第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配套资金,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第三,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服务金融机构,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本文标签: ,养老金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甘肃省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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