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起,博乐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11月1日起,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 此项便民措施实施后,在博州工作、生活的其他地州(市)居民,无需再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用再为爱而奔波了。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州民政局制定并下发《自治州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试点县市内,男女任意一方为新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新疆户籍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 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婚姻登记证,以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区通办’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