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服务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入职奖励】
入职奖励对象: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以及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养老护理或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
申请条件:与养老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非社区助老员。
【学历继续教育补助】
学历继续教育补助对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申请条件:
(一)报考本市高校开设的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老年社会工作等养老护理方向和专业;
(二)取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或认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其中,已取得前款中某一个方向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相同层次学历不予补助。
【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和稳岗奖励】
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和稳岗奖励对象:养老护理员。
申请条件:
(一)供职于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经由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认定或鉴定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原来已通过人社部门考核鉴定、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相应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补助】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补助对象:养老护理员。
申请条件:在本市从业期间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经由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认定或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助】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助对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申请条件:在本市从业期间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经由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认定或鉴定合格,取得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