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造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
二、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六、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配偶代办公积金提取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父母或子女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经办人代办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提供委托人所有材料)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2~3层
咨询电话:
05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