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三乡镇2023年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复苏,特制定以下补贴方案。
引工补贴
政策内容:在2023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对三乡镇制造业企业新引进的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关人员(机构)补贴:
1、2023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入职三乡镇企业的新员工,给予300元/人补贴;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介绍补贴。
2、2023年1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向我镇企业输送新员工被企业录用的,以实际输送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介绍补贴。
补贴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视同“新员工”:(1)入职前未曾在中山辖区内就业的;(2)曾在中山辖区内就业及参加社会保险但已停保超过6个月或以上,现新入职的。
2、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在制造业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的(补缴除外,且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处于参保状态)。
3、老员工申请补贴时也须在该企业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补贴对象:新员工、老员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补贴期限:一次性
资金安排:资金上限180万元(申请对象按申请时间先后次序排列,资金用完即止)
应提交材料:新/老员工:由所在企业代为申请,企业需填写《三乡镇引工补贴申请表》及《三乡镇企业新员工入职补贴汇总表》或《三乡镇企业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名单汇总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招用(输入)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到镇人社分局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填写《三乡镇引工补贴申请表》及《三乡镇人力资源机构输送新员工入职名单汇总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招用(输入)员工花名册、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输送协议(含有输送人员名单)等资料到镇人社分局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向三乡镇人社分局提交申请材料。三乡镇人社分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抽查,经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新/老员工个人账户;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直接划入机构对公银行账号。相关补贴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