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统一安排部署,巴林右旗从2022年3月30日起开展全旗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领时间及地点
从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苏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时间安排为准。
申领地点为各苏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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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领对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其他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领条件:点击查看
四、申领所需材料
(1)居民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
(3)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或批准书;
(4) 退伍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退役军人登记表等(任选其一);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7)残疾军人、立功受奖退役军人需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和证件。
五、有关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情况,请申领对象根据户籍地苏木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安排或预约,有序到指定地点申领,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相关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2.现场填写的《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所有内容仅用于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依据,由申领人据实填写。因申领人虚报、谎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3.在申领过程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通讯设备保持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