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我省从2021年12月1日起,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在我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 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已与就业登记机构实现了就业登记信息共享。
线上办理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