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0379-69933598
西工区:0379-63939853
涧西区:0379-69961939
老城区:0379-62305337
洛龙区:0379-65553599
高新区:0379-64331907
瀍河区:0379-63531565
伊滨区:0379-61275897
偃师区:0379-63088289
孟津区:0379-67929000
伊川县:0379-69368365
洛宁县:0379-66263677
宜阳县:0379-63089578
嵩 县:0379-66317340
汝阳县:0379-68233513
新安县:0379-65086622
栾川县:0379-66822381
温馨提醒
1.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为使该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请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及时清缴欠费。
3.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规定为准,即“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