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2022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93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80元/人、个人缴费350元/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定额资助310元/人,个人须缴纳40元/人。待遇自足额缴费起即时享受。
参保方式:
医疗救助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
温馨提示:
1、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前,先确认是否已参加政府其他形式医疗保险,请勿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终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医疗救助对象在集中缴费期未及时缴费的,需就近到经办社区办理续保并及时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相关政策会适时调整,敬请您的关注和配合。您可通过基层代办点、“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0451-12393咨询电话等,随时更多了解政策及业务,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续保和缴费,以免影响了您的医疗保障权益。如缴费方面存在问题请咨询各区税务部门。